国家2020年在医保谈判及采购方面的动向分析

  • 2020-4-20








据网传的一份《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2020年工作要点》的文件(文末见全文),在今年国家医保局在服务医疗保障中心方面的主要工作有三,首先便是服务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其次是支持高值医用耗材治理工作,第三是保障药品报价稳定工作。

可以看出,尽管今年受疫情形式影响严峻,但是国家医保局依旧没有放松对于带量采购以及医用耗材治理工作的推进,实际上,即使处于疫情中心的武汉市亦不例外,4月15日,武汉市政府网站上便发布了一则《武汉首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5月1日落地》的消息。
在该文中,武汉市政府表示,自5月1日起,武汉首批40个议价成功的药品,将在武汉地区全部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门诊重症(慢性)疾病药房落地,消化类、抗菌类等药品价格大幅下降,其中胰岛素专项带量议价更是刷新全国最低价。
此外,在国家医保局的文件中还明确指出,在今年将启动药品集中采购机构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由此亦可以看出,官方通过两次正式的带量采购尝试已经逐步从之前的开拓阶段逐步转向了标准化的建设阶段,而在这样的转变之中,首先需要引起警觉的便是各个准备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药企们。












文件指明耗材治理的工作
除了关于带量采购的进一步要求之外,本次国家医保局的文件还对于高值医用耗材治理工作着墨较多,文件称,将根据集采工作需要,及时开展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监测和部门高值医用耗材的全国价格形势分析。
事实上,上述的表述当承前自2019年7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在该文件中,官方便表示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高值医用耗材虚高价格。
具体措施为,加强规范化管理,明确以单价和资源消耗占比相对较高的高值医用耗材作为重点治理对象;
统一全国医保高值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建立价格监测和集中采购管理平台,做好与医保支付审核平台的互联互通;
实行医保准入和目录动态调整,逐步实施医保准入价格谈判,建立产品企业报告制度;
完善分类集中采购办法,鼓励医疗机构联合开展带量谈判采购,积极探索跨省联盟采购;
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实施“零差率”销售;
研究制定医保支付政策,科学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
可以看出,在上述具体措施中,官方已经为今后的改革指明了方向,而本次关于高值医用耗材治理的工作则更加注重在带量采购方面的具体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中亦有类似表述:完善分类集中采购办法,鼓励医疗机构联合开展带量谈判采购,积极探索跨省联盟采购。












高值医用耗材降价几何
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就目前而言,关于高值医用耗材治理的工作已经紧密和带量采购结合在了一起,毕竟高值医用耗材的降价将有利于挤出不具产品竞争力的中小厂商们,也能够重新对高值医用耗材行业进行整合,从而提高行业集中度,走向正面循环,那么具体在各地进行招标过程中降价几何呢?
以江苏省和安徽省为例,两省在进行招标采购中,关于医用耗材的价格降幅皆取得一定的效果,其中江苏省针对眼科人工晶体类、血管介入球囊类、骨科人工髋关节类高值医用耗材品种进行为期1年的带量采购。目前,在血管支架方面仅有乐普、微创等支架产品中标,其中产品平均降幅51%,最大降幅66%
而安徽省则在2019年7月3日颁布了《安徽省省属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试点)实施方案》,该文件表示明确参加采购的耗材用量,使得骨科脊柱类材料国产品类平均降价55.9%,进口品类平均降价40.5%,总体平均降价53.4%,单个组件最大降幅95%。人工晶体国产品类平均降价18.1%,进口品类平均降价20.9%,总体平均降价20.5%。












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任重道远
今年1月10日,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该次会议是国家医保局对于2019年工作的总结和对于2020年工作的部署,在该次会议中,国家医保局亦提到将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打破利益藩篱,实现常态化运作,以此为突破口推动三医联动改革。
而在本次国家医保局的文件中则提到今年将启动药品集中采购机构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综上可以得出的结论是,两者虽说没有必然联系,但是一旦药品集中采购未来将常态化和专业化,那么必将促使药品集中采购机构进一步实现标准化和规范化。
而对于药品集中采购机构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就目前为止,官方对于这方面的表述还是寥寥无几,这也从侧面验证了我国药品集中采购改革的开创性和艰巨性,既然要开创一条前人从未走过的道路,那么改革的路上遇到任何事情皆需小心斟酌。









来源:新浪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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