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有源手术器械等8个领域 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意见的通知

  • 2020-7-16

各有关单位:
        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委托,为配套《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的实施,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现面向广大会员对医用承载器械、临床检验器械、有源手术器械、眼科器械、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及医用诊察、监护器械、物理治疗器械及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8个领域的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材料详见网站下方)
        请于2020年8月11日之前,将征求意见情况书面反馈至邮箱 liangyb@camdi.org,逾期未回复的将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梁岩冰  联系邮箱:liangyb@camdi.org


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2020年7月14日

相关材料:
1.关于征求有源手术器械等领域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意见的通知(点击查看)
2.关于征求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等领域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意见的通知(点击查看)
3.关于对物理治疗器械等领域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的通(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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