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临床检验中心通知 2021年全国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

  • 2020-8-2




  2020年7月20日 发布

各参评单位实验室:

        室间质量评价(以下简称室间质评)是临床实验室保证和改进检验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行政管理和实验室认可的基本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以下简称临检中心)自1982年起开展全国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活动,为保证和提高我国临床检验质量,推进临床检验规范化,起到积极作用。为做好2021年度全国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般情况


        1. 临检中心2021年室间质量评价计划及相关信息见《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2021年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书,与本通知同时发出)。


        2. 临检中心室间质评信息处理采用基于互联网的室间质评信息系统,室间质评申请、检验结果与相关信息回报、统计分析图表获取等通过信息系统完成。室间质评信息系统运行网站为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http://www.nccl.org.cn),信息系统及其使用说明参见网站相关介绍。计划书内容及本通知涉及各种技术文件也可在网站获取。


        3. 临检中心向参评实验室收取室间质评费用,用以维持室间质评计划运行。




        二、申请


        1. 2021年室间质量评价申请日期为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各参评实验室应在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请。由于每年购买或制备的质控品数量有限,各专业随质控品数量剩余情况可能随时截止,望尽早申请,先到先得。


        2.(一) 2021年之前已参评的单位请直接网上申请,用本单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主页(http://www.nccl.org.cn),完整填写“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2021年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申请表”后,直接提交,并在“室间质评申请”处核对提交的信息,以及“质评费用查看”处核对申请项目的缴费明细。


        (二)2021年新参评单位需到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首页“新用户参加全国室间质评申请流程”点击填报处填写并提交用户信息,提交申请10个工作日后到预留邮箱中查询实验室编码,将获取的实验室编码作为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再次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网站,完整填写“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2021年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申请表”后提交;并在“室间质评申请”处核对提交的信息,以及“质评费用查看”处核对申请项目的缴费明细。(如需修改已提交的申请,请发送邮件至EQA@nccl.org.cn)。


        3. 提交申请表后,请尽快交纳室间质评费用。详细交费说明见本通知附页(网上附件),请转交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按附页说明交费,以避免财务差错或影响室间质评活动。请将室间质评费用统一汇款至:


        户    名: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崇文门外大街支行

        帐    号:0200000509014494542

        联 系 人:于双双  联系电话:(010)5811-5052


        请务必先申请,确认申请成功后再进行汇款,汇款附言中写明实验室编码和发票抬头。汇款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


        三、质控品接收


        1. 临检中心收到室间质评申请和费用后,以顺丰速运方式向参评实验室寄出质控品。各计划质控品邮寄时间见计划书“2021年室间质量评价活动计划”。


        2. 临检中心向申请表中提供的联系人邮寄质控品,寄出后以手机短信方式提示接收人(请尽量避免在质控物邮寄高峰期每年2-5月份修改质控品接收人及接收地址,以免质控物无人认领造成丢失)。实验室可网上查询质控品邮寄情况,登录室间质评信息系统,在“室间质评申请”中点击“快递单号查询”,获取所参加计划质控品邮寄的快递单号,到顺丰官网(http://www.sf-express.com/cn)查询质控品物流信息。


        3. 实验室收到质控品后应认真检查核对质控品,如有破损、缺失或编号错误等,请填写“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网站首页“室间质量评价”栏可下载),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EQA@nccl.org.cn,以便及时补寄。


        4.2021年将有一部分专业的质控品统一邮寄给联系人,请务必填写统一邮寄联系人信息,注意查收!(统一邮寄质控品列表请参见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网站)


        四、质控品检验与结果回报


        1. 实验室应严格按各室间质评计划的“活动安排与注意事项”(随质控品寄出/扫描装箱单二维码获取)进行质控品保存、检验前准备和检验。


        2. 实验室应在规定日期回报检验结果及相关信息,应按各计划要求将结果及各项编码(特别是实验室编码和方法、仪器、试剂编码等)逐项填写清楚,并对上报数据进行核对确认。


        3. 实验室还应上报部分专业检验项目室内质量控制信息,在室间质评信息系统“室内质控信息”栏按要求上报2021年特定专业和特定月份的室内质量控制数据。


        五、统计结果和质评报告获取


        1. 实验室直接从网上获取室间质评及室内质控等相关数据统计结果报表。临检中心将及时对上报数据(室间质评及室内质控等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2. 年度室间质评证书(一个实验室编码下的所有计划的证书)在所有室间质评计划结束后发放,一般在相应年度十二月份寄送给实验室负责人。


        六、联系方式


        实验室遇有室间质评有关的任何问题,请与临检中心室间质评室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5811-5055、5811-5065、6527-3025

        传真:(010)6527-3025

        电子邮箱:EQA@nccl.org.cn


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

2020年5月8日



附件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  整理:奥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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